五、代理注册公司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
(一)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,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:
1、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。
2、商标图样5张,要求图样清晰、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。若指定颜色,则为彩色图样5张,并附黑白墨稿一张。
3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,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代理注册公司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,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4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,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;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5、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,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。 (二)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,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:
1、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。
2、商标图样5张,要求图样清晰、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。若指定颜色,则为彩色图样5张,并附黑白墨稿一张。
3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,代理注册公司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,代理注册公司并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;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4、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,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。 (三)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
1、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,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,应当打字或印刷。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,商标局不予受理;
2、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、代理注册公司地址应按照《营业执照》填写,如果《营业执照》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、市、县名称的,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、市、县名称。公章应与《营业执照》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;